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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国道古城至洛南县城公路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商洛市】 【信息时间:2024-10-23】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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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国道古城至洛南县城公路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二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344国道古城至洛南县城公路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二次)招标人为洛南县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10月22日组织完成了本项目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的响应情况、业绩及中心试验室主任信息分别公示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推荐结果

1

商洛市瑞晟煜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223851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安康市伟鑫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2251183.25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陕西荣辉嘉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220569.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信息

序号

投标单位

中心试验室主任

资格证书

业 绩

1

商洛市瑞晟煜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

辛丹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编号:

31620191101010023030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20210059SLB000030439

345国道商南富水至过风楼公路改建工程;

2

安康市伟鑫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

李余喜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编号:

(公路)检师0921395GC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0083269

国道316安康建民至恒口公路改建工程(高新段)“建养一体化”

3

陕西荣辉嘉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综合乙级

吕庆玲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编号:

(公路)检师0925230GC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20230039SZB000068880

G307靖边东坑至定边彭滩段改建工程路基施工LJ2标段

 

 

企业业绩

序号

投标单位

业 绩

1

商洛市瑞晟煜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345国道商南富水至过风楼公路改建工程

2

安康市伟鑫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国道316安康建民至恒口公路改建工程(高新段)“建养一体化”

3

陕西荣辉嘉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G307靖边东坑至定边彭滩段改建工程路基施工LJ2标段

 

服务期、质量、安全目标

序号

投标单位

服务期

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

1

商洛市瑞晟煜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730日历天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规范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安康市伟鑫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730日历天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规范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

陕西荣辉嘉泰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730日历天

严格按照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规范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标段

单位

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中心试验室标段

陕西恒泰公路科技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资质认定证书未在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无法提供澄清资料。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评审步骤中资格评审1资质证书的要求。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监督部门:商洛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办(监督电话:0914-2338025)。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1_评标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