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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镇安龙潭子水泥用灰岩矿(闭坑)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产生剩余废石料转让公告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息时间:2025-02-08】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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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镇安龙潭子水泥用灰岩矿(闭坑)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产生剩余废石料转让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镇安龙潭子水泥用灰岩矿(闭坑)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产生剩余废石料

项目编号

SL-2025-000003-C04

转让方名称:

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挂牌价(元):

730000.00

转让方承诺:

本次转让的资产产权清晰、属国有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2  8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5 2 20

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竞价开始时间:

2025 2月 2110 时

咨询报名:

1、 项目咨询李先生  18209141205

2、 报名咨询:郭先生  0914-2323013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 2 2017:00时止。

4、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5213日、14日的工作时间,标的所在地。

5、报名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商洛市)网站 http://ggzy.shangluo.gov.cn/wblj/009002/zxhylogin.html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镇安龙潭子水泥用灰岩矿(闭坑)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产生剩余废石料

标的编号:

SL-2025-000003-C04(1)

标的性质:

固定资产

标的所在地区: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

评估机构

西安开元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11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镇安县人民政府

备案核准备案日期

2025121

标的评估值

726500.00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所属地区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

机构性质

政府机关

批准单位名称

镇安县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

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置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镇安龙潭子水泥用灰岩矿 闭坑 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产生剩余废石料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5年1月21日

四、 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最高报价不低于挂牌价)。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转让标的评估值:

726500.00

起始价(元):

730000.00

保证金(元):

200000.00

加价幅度(元):

10000.00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重要信息披露

第一条 凡参加本次转让的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其他参与方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公告,并对自己参加交易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与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保证金交纳

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必须在202522017:00时前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款到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商州区支行

  号:8060 9010 1421 0040 22

第三条 本次标的按资产现状转让(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资产清单或资产现状),意向受让方须仔细察看标的物,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转让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重视受让(竞购)本标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意向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转让方、商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因转让标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自己受让(竞购)该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五条  意向受让方应知悉《交易须知》等附件内容,如因此造成相关损失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等后续手续及风险,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交易成交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交接、过户,如因受让方原因未办理交接、过户等后续手续,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第八条  特别说明事项:

1、本次处置的剩余废石料约24.3851万立方米。标的位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庙坡村。

2、该生态修复产生剩余废石料转运无公共运输通道,目前运输通道和堆放场地均为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修建,受让方须在竞价成交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与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标的物堆放占用场地事宜。为保障镇安龙潭子水泥用灰岩矿(闭坑)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项目的顺利推进,确保项目生产安全,竞得人不得擅自动用工程车辆进行标的物的装卸,装卸产生的费用自行与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协商。

第九条  其他与交易活动有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资产受让申请书》。

附件: 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

附件: 交易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