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我局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10号)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了《商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商财办采[20237]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于2023年9月24日对商洛市勘察设计院代理的政府采购全过程进行了现场资料核查监督评价。
存在以下问题:1、开标式、评标式建设不规范,相关管理制度未上墙;2、档案管理不够规范;3、未对采购专家和采购人进行网上互评;4、收费标准表述不明确;5、政府采购竞争力够,报名供应商家数少。
评价结果:评价得分89分,合格格次。
处理:要求商洛市勘察设计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能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已出现的问题要在10月31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